在我国止讼息争的文化背景下,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,接触律师的频次不会很高,当确需委托律师解决法律事务,可能会觉得茫然无措,且目前,法律服务市场的确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现象(如近期被法律圈广为讨论的“法务经纪人”现象)。隔行如隔山,由于存在这样的认知壁垒,当事人花了大笔费用,却得不到满意的服务,事后感慨律师“黑心”的情况,时有发生。
本文就从律师的角度来聊一聊,在燃眉之急发生时,应该如何选择一位靠谱的律师救火。
一、律师资格
选择律师,就像选择伴侣,如果把委托人和律师签订委托合同、委托人把法律事务全面交给律师办理,比作领取结婚证和开始婚后生活,那么委托人与律师前期的接触、沟通、磋商,则像是恋爱。婚后生活是否幸福,取决于在恋爱时是否擦亮了双眼。正如婚姻中,双方是否均有结婚的“资格”,是恋爱中要了解的基本问题(即对方没有重婚、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,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),委托律师时,审查律师是否有承接业务的资格,即律师已经获取“律师执业证”,也是委托人要了解的基本问题。
近日,所谓的“法务经纪人”势头正猛,终于引起了律师同行及相关部门的重视。有机构在网上宣传“法务经纪人”的优势:“作为经纪人,你不需要像律师那样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考试,可以直接进入职场开始工作。”“作为律师,你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风险。但是,作为经纪人,你不需要承担这些风险和责任,让你的工作更轻松自由。”试问,如果把事关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给这样的“法务经纪人”,您放心吗?
更离谱的是,“法务经纪人”持有“法考证”“律师证”甚至是“法官证”,当然,这些证书都是“李鬼”版的。
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,防止不明就里的委托人上当受骗,相关部门已经在行动。
二、底线意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四十条、《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(试行)》等文件,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底线作出过规定,委托人如有兴趣,可自行查阅,方便更深入地了解律师行业,笔者在此列举一些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,如果拟聘请的律师有这些行为,可以果断放弃委托。
1.向法官、检察官、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,介绍贿赂或者指使、诱导当事人行贿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、检察官、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;
2.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,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;
3.煽动、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、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;
4.私自接受委托、收取费用;
5.通过承诺案件结果“必赢”承揽业务;
6.通过贬低其他律师,宣传自己,承揽业务。
三、第一印象
我们经常被灌输这样的观点:不要通过第一印象来定性某人。但笔者反倒认为,选择律师时,第一印象尤为重要。
一方面,第一印象,是人的内在修养外化而成的气质,体现着诸多信息,委托人根据律师给人的第一印象形成的判断,不会是空穴来风。且委托人往往是面临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时才会选择律师,并没有充分的时间供委托人全方位了解后再做选择,此时,从概率的角度来看,第一印象给到委托人的答案,正确率至少大于错误率。
另一方面,解决问题的过程中,律师要代表委托人与各方主体打交道,包括审判阶段法官、执行阶段法官、保全阶段法官、检察官、书记员、委托人的亲属、对方当事人、对方律师、证人、鉴定机构、相关政府部门等等,举不胜举。这些主体,同样会以第一印象为依据评判律师,不难想象,如果初次接触就觉得一名律师专业素养不够、不能有礼有节的待人接物,那么这名律师与各方主体打交道时,可能也会处处碰壁,导致误事;但如果律师给人的第一印象良好,委托的事务被顺利推进的可能性自然也更高。
因此,笔者在执业过程中也常常告诫自己,不能通过第一印象去评判他人,因为律师是一个需要保持高度理性的职业,过早形成的定论很可能背离事实。但是,更要注意避免被他人通过第一印象来评判,否则,可能会把事情办砸,或是浪费机会。律师能在不同的场合,对自己设定相应的约束,为适合的行为,也是律师个人修养的体现。
四、专业素养
非法律专业人士去判断律师的专业素养,似乎有些强人所难,除了笔者提到的第一印象评判法,笔者提供以下几个判断要点:
1.问题思维。或称之为,目的思维,委托人所涉法律事务,一定会有一个或数个核心目的,这也是其聘请律师的意义所在,但委托人可能无法很好地将零散的事实、证据等材料与目的衔接,其表现就是在与律师的沟通中,东一榔头西一棒槌,如果律师被委托人这样的思维带着走,恐怕不能胜任解决委托人的问题,当委托人走出律师事务所,除了觉得找到了一个善于倾听者,可能只剩大脑空空,双目茫然,问题更加没有头绪。但如果委托人陈述了基本的事实脉络后,律师就可归纳出委托人的目的,并围绕目的展开,引导委托人,抽丝剥茧地进行分析,委托人在听过之后,顿有拨云见日之感,对问题后续的发展趋势也有了一定的判断,则说明,在问题思维这项标准上,该律师达标。
2.证据思维。必须要提醒委托人的是,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可能存在较大差异,必须是经过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,才能转化为被法院认可的法律事实,法院会在法律事实的基础上,认定权责。因此,组织证据,以证明对委托人有利的法律事实,是律师最重要的工作之一。委托人在选择律师时,就应当观察,律师能否有条理地告知,什么事实是需要被证明的,证明这样的事实需要哪些证据,如何组织证据链条,听取律师的建议后,委托人并完全可以通过生活经验来判断,这样组织证据,是否有明显漏洞。这时,委托人可以放心建立自信,相信自己的生活经验可以检验律师水平,因为法官在判断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能否达到证明目的、证明力大小时,除了少数典型案件有法定的标准,法官无非也是以经验为衡量的标尺,律师在这一步骤的工作无非也是通过其说服技巧,让法官认为律师代表委托人作出的解释符合生活经验。
更重要的是,委托人要观察律师调查取证的思路,很多案件中,委托人可能没有保留相应证据,有经验的律师会告知委托人,通过何种方法,能够收集到证据,排除存在的障碍。这是律师解决问题能力的体现。
3.逻辑思维。律师的每一个结论,都必须通过逻辑推理得出,简单来说,只需倾听律师能否讲出,对于待解决问题,法律是如何规定的,法条中有哪些要素,而案件事实情况又是怎样的,所称的事实有哪些证据来证明,事实与法条中的要素是否对应,如果对应,得出的是何种结论,如果不对应,得出的又是何种结论。以上过程,就是 “三段论”式演绎推理的基本模型,律师的推理过程令人信服的程度,代表着其业务能力的高低。
4.精确思维。每个细节都可能关乎待解决问题的结果,律师只有对细节的了解做到精确,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靠谱的,如果在交谈过程中,发现律师并没有做到对重要的细节核实到位,就武断下结论,委托人不妨就细节提出疑问,判断究竟是律师已经成竹在胸,委托人所在意的细节实际上不会影响事情走向,还是律师根本没有注意到。
5.勤勉尽责。勤勉尽责应当是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理念,交谈过程中,委托人可以通过观察律师是否关心待解决事务本身,判断律师对工作的态度。举例来讲,委托人对案子的基本情况还没阐述完,律师就已经报出价格,可以判断这样的律师一定不会勤勉尽责,因为律师的收费和其工作量高度关联,没有了解基本情况前,工作量是无法判断的,此时律师就报价,只能说明,律师压根不准备在这个案子上花费过多精力。
五、线上了解
目前,司法过程的透明化在逐步推进,且律师本身也需通过线上渠道推广自己,因此,互联网上会有相当有价值的信息供委托人参考。除了本文提到的“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”可以了解律师的基本信息、奖惩信息,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律师。
1.搜索引擎泛搜。如果对选择的范围一点头绪都还没有,可以通过百度、搜狗等搜索引擎了解。律师行业正在逐步专业化,渐渐划分出刑事辩护、婚姻家事、房产建工、劳动人事、商事仲裁等等领域,某些律所、律师在各自的领域有口皆碑,搜索引擎泛搜即可初步了解,如果在特定的领域没发现合适的律师,那么选择当地规模较大、口碑较好的综合性律所,也是不错的。当然,要注意甄别搜到的内容是否客观,筛掉夸大其词的广告。
2.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(https://wenshu.court.gov.cn/)。目前,法院不涉密的裁判文书需要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上公开,虽然有一定的滞后性且网站经常卡顿,但不失为委托人了解拟委托律师的有效途径之一。委托人可以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上搜索律师的名字,查看其办理案件的类型、胜诉率等,了解是否适合自己。
3.律所官网。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,基本都会打造自己的官网,委托人一方面可以通过律所官网了解律所,另一方面可以在律所官网查看拟委托律师的信息,包括执业领域、所获奖项、正在提供服务的客户等,判断是否适合自己。
4.律师个人的朋友圈。朋友圈已经成为律师业务营销和记录生活的重要工具,为了推广宣传自己,很多律师非常注意打造自己的朋友圈,展示其所获荣誉、工作成果、工作感悟等内容。委托人不妨通过律师的朋友圈,做深入了解,不仅是业务方面,也可以通过了解律师的日常生活状态,判断你们的“气场”是否相合,日后合作是否会比较愉快。
六、律师品牌
很多委托人的疑问是,是否要聘请律界大咖来为自己提供服务呢?直白地讲,越是知名律师,收费越高,出于性价比的考虑,未必一定要选择知名律师。且知名律师的办案效果并不一定理想。因为律师发展到一定阶段,组建团队办理案件,是业内的常态,就算委托人将案件委托给知名律师,如果不是重大疑难案件,律师费不高,知名律师恐怕也没有精力亲自处理,而是会交给团队内的初级律师来办理。因此,给委托人的建议是,如果案件事关重大,建议委托知名律师来办理,支付匹配其能力的律师费,否则的话,不如通过笔者上文提到的方式,选择靠谱的普通律师办理即可。
七、律师收费
委托人如何判断律师的报价是否合理呢?一般而言,当地的司法局、物价局、律协等政府部门、机构,会出台律师收费的标准文件,以重庆为例,重庆市律师协会出台的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》(渝律发〔2016〕28号)虽已经失效,但仍是重庆律师报价的重要依据。
委托人可以自行了解所在地律师行业的收费标准后,判断律师是否是在类似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,结合案件复杂程度、案件标的额、需要花费的时间、自身的专业水准等作出律师费报价,是否合理。
八、结语
只会在法庭上唇枪舌剑、锱铢必较的律师,绝不是值得托付的律师,能充分运用矛盾发展中的各项因素,通过协商、调解、诉讼等各种手段处理问题,方显律师之智慧。
在法治社会,止讼息争的理念固然值得继续推崇,但当纠纷发生,直面问题方能解决问题。问题并不可怕,选好合适的代理人,或许反倒会因为问题的暴露,在妥善处理后,让前景豁然开朗!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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